全国虚拟电厂建设加快推进

创建于04.23
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电力市场建设加快推进,虚拟电厂的发展条件日益成熟、作用日益显著、需求日益增长。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7年,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机制成熟规范,参与电力市场的机制健全完善,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虚拟电厂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展,各类商业模式创新发展,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
虚拟电厂是基于电力系统架构,运用现代信息通信、系统集成控制等技术,聚合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储能等各类分散资源,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协同参与电力系统优化和电力市场交易的电力运行组织模式。虚拟电厂对增强电力保供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完善电力市场体系具有重要作用。在系统运行方面,可提供调峰、调频、备用等多种调节服务。在需求侧管理方面,可组织负荷资源开展需求响应。在市场交易方面,可聚合分散的资源参与市场交易。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各地和相关企业积极探索虚拟电厂建设,广东、山东、山西等省份发展较快。但总体看,全国虚拟电厂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各方对虚拟电厂定义和功能定位还缺乏统一认识,适应虚拟电厂发展的管理要求、市场机制和标准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意见在规范虚拟电厂定义和功能定位的基础上,提出推动因地制宜发展、提升建设运行管理水平、完善参与电力市场等机制、提高安全运行水平、推动技术创新和标准规范体系建设等重点任务。
意见提出,持续丰富虚拟电厂商业模式,推动虚拟电厂立足核心功能,公平参与各类电力市场或需求响应,获取相应收益。鼓励虚拟电厂开展业务创新,提供节能服务、能源数据分析、能源解决方案设计、碳交易相关服务等综合能源服务,拓宽收益渠道。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制定意见是支持民营企业参与能源电力领域开发建设的有效举措。相对于传统的能源项目,虚拟电厂具有资金需求相对较小、运营灵活、市场化程度高等特点,适宜民营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参与投资。从发展情况看,深圳等部分地区民营企业已成为投资运营虚拟电厂的主力。意见明确提出大力支持民营企业投资虚拟电厂,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记者:廖睿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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